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对南安市霞美镇车辆管理所15号店面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ZL2014233
2、竞租标的:南安市霞美镇车辆管理所15号店面,该标的位于南安市霞美镇车辆管理所,共两层,建筑面积78㎡,楼层总数:二层,所在楼层:一、二层。普通装修。标的以现状为准。
3、月租金挂牌价:贰仟肆佰元整(¥2400.00)。
4、租赁期:2年。
5、装修期:无。
6、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承租方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缴清。
7、租金递增方式:第二年月租金增加10%。
8、租赁用途:商业经营(餐饮业除外)。
9、押金:3个月租金。
10、交易保证金:10000元。
若竞租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押金。若有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租人。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开户账号:1526 9010 0100 0908 30
11、特别提示:
(1)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移交。
(2)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金马甲网站的动态报价大厅(网址: www.jinmajia.com/bjdt/?uni_quanzhoucq)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12、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3、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佣金、第一期租金及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3)不得在租赁标的内经营餐饮服务。
(4)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1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6)经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租赁合同》。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15、公告时间:2014年7月24日至2014年8月6日。
16、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8月6日17时。
意向承租人应至金马甲网站(www.jinmajia.com/f/reg/step2.jsp)注册用户名,并于2014年8月6日17时前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泉州劳动保障大厦十楼)办理报名竞租手续,并登录到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申请参与本场竞价。
17、看样时间:2014年7月24日至2014年8月6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18、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2014年8月7日9时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19、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 (元/月) |
租赁期 (年) |
加价幅度 (元/月) |
限时报价阶段开始时间 |
限时报价周期 |
|
南安市霞美镇车辆管理所15号店面 |
2400 |
2 |
50 |
2014-8-7 10:30 |
90 |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14年7月24日开始,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若自由报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租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若自由报价阶段无人报价,则不进入限时报价阶段,并以5个日历日为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自由报价阶段。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20、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日历日,直至产生承租方。
21、交易佣金:按照中心的房产出租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佣金,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报名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819006
传真:0595-22189023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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