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 网络动态竞价方式对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18号中骏广场一期一批店面(共18个标的)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意向竞租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ZL2020421。
2、标的名称: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18号中骏广场一期一批店面(共18个标的)。
3、标的简介:标的位于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18号中骏广场,共18个标的。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
挂牌价 (元/月) |
1 |
中骏广场一期12-101店面 |
189.52 |
3037 |
2 |
中骏广场一期12-102店面 |
275.7 |
4417 |
3 |
中骏广场一期15-110店面 |
289.14 |
4633 |
4 |
中骏广场一期15-111店面 |
14.81 |
238 |
5 |
中骏广场一期16-116店面 |
12.03 |
193 |
6 |
中骏广场一期16-117店面 |
27.61 |
443 |
7 |
中骏广场一期16-201店面 |
133.94 |
1718 |
8 |
中骏广场一期16-202店面 |
117.46 |
1506 |
9 |
中骏广场一期16-203店面 |
158.05 |
2027 |
10 |
中骏广场一期17-104店面 |
12.04 |
193 |
11 |
中骏广场一期17-201店面 |
147.05 |
1886 |
12 |
中骏广场一期17-202店面 |
128.91 |
1653 |
13 |
中骏广场一期17-203店面 |
159.75 |
2048 |
14 |
中骏广场一期18-119店面 |
12.01 |
193 |
15 |
中骏广场一期18-120店面 |
118.45 |
1898 |
16 |
中骏广场一期18-201店面 |
147.98 |
1898 |
17 |
中骏广场一期18-202店面 |
116.75 |
1497 |
18 |
中骏广场一期18-203店面 |
146.19 |
1875 |
4、装修情况:标的以现状为准。
5、租赁期:3年。
6、装修期:1个月。
7、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一次。
8、租金递增方式:无。
9、租赁用途:居家、办公、休闲。
10、履约保证金(押金):2个月租金。
11、交易保证金:每个标的5000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竞租人指的是意向竞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租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第一期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4)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2、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银行账号:1526 9010 0100 0908 30。
13、公告时间:2020-07-03 至 2020-07-16。
14、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20-07-16 17:00:00。
(1)意向竞租人应至本中心网站(http://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unibid.cn)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15、看样时间:2020-07-03至2020-07-16(仅上班时间)。
(1) 看样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5059799616
16、网络动态竞价及加价幅度: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 (元/月) |
加价幅度 (元/月) |
限时报价阶段开始时间 |
限时报价周期 |
1 |
中骏广场一期12-101店面 |
3037 |
100 |
2020/7/17 9:30 |
60秒 |
2 |
中骏广场一期12-102店面 |
4417 |
100 |
2020/7/17 9:40 |
60秒 |
3 |
中骏广场一期15-110店面 |
4633 |
100 |
2020/7/17 9:50 |
60秒 |
4 |
中骏广场一期15-111店面 |
238 |
100 |
2020/7/17 10:00 |
60秒 |
5 |
中骏广场一期16-116店面 |
193 |
100 |
2020/7/17 10:10 |
60秒 |
6 |
中骏广场一期16-117店面 |
443 |
100 |
2020/7/17 10:20 |
60秒 |
7 |
中骏广场一期16-201店面 |
1718 |
100 |
2020/7/17 10:30 |
60秒 |
8 |
中骏广场一期16-202店面 |
1506 |
100 |
2020/7/17 10:40 |
60秒 |
9 |
中骏广场一期16-203店面 |
2027 |
100 |
2020/7/17 10:50 |
60秒 |
10 |
中骏广场一期17-104店面 |
193 |
100 |
2020/7/17 11:00 |
60秒 |
11 |
中骏广场一期17-201店面 |
1886 |
100 |
2020/7/17 11:10 |
60秒 |
12 |
中骏广场一期17-202店面 |
1653 |
100 |
2020/7/17 11:20 |
60秒 |
13 |
中骏广场一期17-203店面 |
2048 |
100 |
2020/7/17 11:30 |
60秒 |
14 |
中骏广场一期18-119店面 |
193 |
100 |
2020/7/17 11:40 |
60秒 |
15 |
中骏广场一期18-120店面 |
1898 |
100 |
2020/7/17 11:50 |
60秒 |
16 |
中骏广场一期18-201店面 |
1898 |
100 |
2020/7/17 12:00 |
60秒 |
17 |
中骏广场一期18-202店面 |
1497 |
100 |
2020/7/17 12:10 |
60秒 |
18 |
中骏广场一期18-203店面 |
1875 |
100 |
2020/7/17 12:20 |
60秒 |
(1) 网络动态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0-07-03开始至限时竞价阶段开始之前,每个标的限时竞价阶段的开始时间详见上表,限时竞价阶段的竞价周期为60秒。若自由竞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租人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以3个工作日为竞价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网络动态竞价;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7、网上报名:
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18、特别提示:
(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 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移交,《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3)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4)门前市容整洁,无乱设摊点、乱搭建、乱账帖等行为;
(5)门前环境卫生整洁,无裸露垃圾、粪便、污水等;
(6)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等;
(7)租赁期满时,承租方应及时将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还委托方;
(8)承租方交还委托方房屋时应保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交付使用时的完好状态,并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对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承租方弃物,委托方有权自行处理;
(9)申请竞价报名时,如个人报名,省外人员还需提供暂住证;如公司报名,还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19、竞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20、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于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承租方与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并生效;
(3)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
(4)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
(5)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6)不得改变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存放危险物品,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7)损坏承租房屋,需在委托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修复;
(8)承租方应缴纳租期内的水、电、网络、电话等所有相关费用;
(9)在租期内对房屋进行保护;
(10)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21、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5)暂住证(如个人报名,省外人员需提供);
(6)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如公司报名需提供);
有关单位或个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2、意向竞租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限时竞价阶段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23、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
24、交易服务费:按照本中心的房产租赁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25、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18号中骏广场一期12号楼101室、102室(共2个标的)公开招租项目(编号:QZZL2020002)自动终止。
26、报名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22819006
传真:0595-22189023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邮箱:en8989@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