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对洛江(塘西)工业房地产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意向竞买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SW2020046。
2、竞价标的:洛江(塘西)工业房地产。
3、标的简介:
(1)标的概况:该标的位于泉州市洛江区,福建洛江经济开发区万安塘西工业园,建筑面积:5263.26+10441.62㎡,土地使用权面积:1996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洛国用(2007)第93号;该工业房地产及配套设施(道路、绿化等),设备包括配电设施(变压器及高压设施),不包括空调等,详见附件1《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清单》;其中部分建筑物为原承租人建设或改造,详见附件2 《新增建筑物清单》。
(2)土地基本情况:
①东至山地,西至塘西工业园园区道路,南至泉州明益轻工有限公司用地,北至泉州市益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用地。
②土地使用权类型和土地使用期限:国有出让用地,终止日期为2054-3-15。
③规划条件: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现状容积率约0.42。
④开发程度:土地开发程度已达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内已建成建筑物。
(3)标的挂牌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
挂牌价(元) |
1 |
洛江(塘西)工业房地产 |
洛国用(2007)第93号 |
22368198 |
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4、交易保证金:人民币陆佰万元(¥6000000.00)。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竞买人指的是意向竞买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受让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受让的选项。),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买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买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买成功,竞买人即成为受让方,竞买人在成为受让方后,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果通知单》签订之日起自动转为《福建华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洛江(塘西)工业房地产转让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该标的部分成交价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人,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4)若意向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买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买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通过邮件索取交易保证金账户。
5、特别提示:
(1)本项目标的以现状转让,有关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
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深入了解竞价标的物现状有否本中心未知的、在竞价前未能告知竞买人的瑕疵,并自愿接受及承担该瑕疵产生的法律后果。
(2)本次公开竞价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在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买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并按以下方式行使优先受让权:①有其他竞买人且其他竞买人作出有效报价,在行权时间内若原承租人选择行使优先受让权,则由原承租人以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取得受让权;若原承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受让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作出选择的,则由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受让权。②若无其他竞买人或其他竞买人均未作出有效报价,则原承租人必须行使优先受让权,行权价格即为标的的挂牌价,是否通过竞价系统操作不影响原承租人以挂牌价取得该标的受让权。
(3)竞买人在成为受让方后,须以受让方名称签定《竞价结果通知单》和《福建华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洛江(塘西)工业房地产转让合同》等文件,不得变更受让方名称。
(4)竞价标的没有设定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竞价标的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竞价标的已对外出租,所有租赁合同受让方均应无条件承接履行完毕,并承担全部履约责任(租赁期限至2024年1月13日,月租金为72666元)。
(5)由于受让方违约,导致其竞得标的无法成交的,竞价标的再次组织竞价时,原受让方应承担再次竞价的所有费用,若再次竞价的成交价款低于原竞价成交价款的,原受让方应当补足差额,且本中心和委托方将保留对其进一步追诉的权利。
(6)竞价成交后,如受让方与委托方就竞得标的签订《福建华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洛江(塘西)工业房地产转让合同》及履行《福建华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洛江(塘西)工业房地产转让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受让方仍应当向本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不论受让方与委托方最终是否签订《福建华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洛江(塘西)工业房地产转让合同》,或是签订《福建华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洛江(塘西)工业房地产转让合同》后受让方与委托方解除或终止《福建华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洛江(塘西)工业房地产转让合同》的,本中心已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7)竞买人应对自身的注册用户名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竞价大厅的用户,在竞价大厅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承担一切责任,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8)若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可取消受让方受让资格、收回竞价标的重新组织竞价,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及已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当受让方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数额的,受让方还应向委托方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①受让方未在竞买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并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
②受让方未按照《合同签订通知书》的约定在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福建华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洛江(塘西)工业房地产转让合同》的。
③受让方未按照《福建华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洛江(塘西)工业房地产转让合同》的约定与委托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的。
④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9)竞买人应确保自身网络的流畅。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网络延时等因素,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限时竞价周期即将结束时进行竞买报价,以防止因网络延时造成报价不成功。
(10)该标的无房屋所有权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其中1#、2#钢构厂房经鉴定合格,3#钢构厂房需进行加固,约需42.88万元人民币,由受让方负责加固。
(11)本公开竞价项目的《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6、意向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7、对受让方的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如因受让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受让方依法承担责任。
(3)受让方应于竞买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受让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受让方与委托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即时成立并生效,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成立并生效。
(4)受让方应在《福建华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洛江(塘西)工业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办理完成标的移交手续。
(5)有关税费:该标的转让所涉及的有关交易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所需缴纳的契税、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应在标的移交完毕后与委托方共同签订《工业房地产交割完毕函》;并将《工业房地产交割完毕函》和《福建华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洛江(塘西)工业房地产转让合同》送达本中心。
(7)其他要求详见《福建华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洛江(塘西)工业房地产转让合同》。
8、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买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
有关单位或个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9、公告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8月13日。
10、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13日17时。
意向竞买人应至本中心网站(http://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unibid.cn)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用户名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价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注意: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受让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受让权的选项。
11、网上报名:
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买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12、看样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8月13日(节假日除外)。看样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3805926810。
13、意向竞买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2020年8月14日9时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14、动态一次竞价:
(1)动态一次竞价分为竞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受让权阶段。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0-07-17开始至原承租人行使优先受让权阶段开始之前,在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内,除了原承租人之外的竞买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承租人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系统已锁定无法操作)。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受让权阶段(除了原承租人之外的竞买人在本阶段无法操作),原承租人行使优先受让权阶段开始时间:2020-08-14 10:00:00, 原承租人行使优先受让权阶段的行权时间为10分钟。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5、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16、交易服务费:本中心以竞价标的成交金额按照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22189091
传真:0595-22189023
电子邮箱:pierce0011@qzcq0595.com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二Ο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