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对泉港区南北五路东侧庄园华都国际B2902、C2901住宅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意向竞买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SW2022039。
2、竞价标的:泉港区南北五路东侧庄园华都国际B2902、C2901住宅。
3、标的简介:
(1)房产概况:
|
泉港区南北五路东侧庄园华都国际B2902、C2901住宅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权利性质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使用期限 |
2081年3月17日止 |
建筑结构 |
钢筋混凝土 |
装修情况 |
外墙为瓷砖贴面,铝合金窗,配置电梯,层高均约3米,室内为毛坯。 |
总楼层及层次 |
总层数:32层,所在层:29层 |
使用情况 |
闲置 |
(2)不动产权证书号、建筑面积、挂牌价详见以下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建筑面积(㎡) |
挂牌价(元) |
1 |
泉港区南北五路东侧庄园华都国际B2902住宅 |
闽(2020)泉港区不动产权第0003097号 |
159.75 |
971300 |
2 |
泉港区南北五路东侧庄园华都国际C2901住宅 |
闽(2020)泉港区不动产权第0003098号 |
150.71 |
916300 |
其他详见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备查文件。
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4、交易保证金:每个标的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竞买人指的是意向竞买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买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买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买成功,竞买人即成为受让方,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抵作该标的部分首付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人,本中心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4)若意向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买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买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银行账号:152690100100090830103992
5、特别提示:
(1)本公开竞价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房屋买卖合同》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
(2)本项目标的以现状转让,标的介绍均来自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有关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本中心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深入了解竞价标的物现状有否本中心未知的、在竞价前未能告知竞买人的瑕疵,并自愿接受及承担该瑕疵产生的法律后果。竞买人应对委托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3)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中心网站(http://www.qzcq0595.com)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unibid.cn)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4)竞买人在成为受让方后,须以受让方名称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房屋买卖合同》等文件,不得变更受让方名称。
(5)竞价标的没有设定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竞价标的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6)竞价成交后,如受让方与委托方就竞得标的签订及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受让方仍应当向本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竞价成交后,不论受让方与委托方最终是否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受让方与委托方解除或终止《房屋买卖合同》的,受让方仍应当向本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本中心已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7)竞买人应对自身的注册用户名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竞价大厅的用户,在竞价大厅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承担一切责任,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8)若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可取消受让方受让资格、收回竞价标的重新组织竞价,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及已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当受让方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数额的,受让方还应向委托方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①受让方未在竞买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并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
②受让方未按照《合同签订通知书》的约定在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③受让方未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与委托方办理标的移交、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
④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9)竞买人应确保自身网络的流畅。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网络延时等因素,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限时竞价周期即将结束时进行竞买报价,以防止因网络延时造成报价不成功。
(10)如选择商业按揭付款,为保证标的竞买成交后受让方能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足额商业按揭贷款,竞买人可提前委托泉州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商业银行贷款预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再交纳交易保证金参与竞买,避免因未通过银行商业按揭贷款审批而导致承担余款无法按时支付的违约责任。
(11)意向竞买人报名时的名称必须与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房屋买卖合同》等文件的名称保持一致,若标的要办理共同共有,则意向竞买人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联合受让并填写联合受让人相关信息。
6、意向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7、对受让方的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如因受让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受让方依法承担责任。
(3)受让方应于竞买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受让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受让方与委托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即时成立并生效,买卖合同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并生效。
(4)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具体首付款比例根据国家、本省、市的有关规定及贷款机构的相关规定,并视受让方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余款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支付:
①在交清首付款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按《房屋买卖合同》的“一次性付款”履行。
②在交清首付款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按《房屋买卖合同》的“按揭付款”履行。采用按揭付款方式的,首付款为总价款的30%需在《房屋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剩余房款应在《房屋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因任何原因造成放贷资金未达到贷款资金额度,受让方应在接到贷款银行或委托方通知10日内无条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付清贷款资金额度与放贷资金的差额款;本次房产转让将委托泉州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二手房贷款担保、存量房网签、产权过户申请等代办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担保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竞买人一旦报名,即视为同意该项内容。相关费用标准为每套5000元(按揭贷款担保费3000元、贷款代办费1000元、权证代办费1000元)。
注:受让方是否能获得贷款及获得多少贷款,由贷款银行按照其内部审批程序根据受让方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后果,与委托方及本中心无关;若贷款机构在按揭贷款审批过程中要求受让方增加首付款比例的,受让方应无条件接受,并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将需增加支付的首付款金额付至委托方账户;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受让方未能获得贷款的,受让方均应按照《房屋买卖合同》或委托方的通知将所竞得标的的全部成交价款以现金形式直接支付给委托方。
(5)有关税费:具体税项及金额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①委托方需付的费用:增值税及附征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公司所得税、土地出让金。
②受让方需付的费用:印花税、契税、交易手续费(房产分户图、宗地图测量费等)、办理按揭贷款涉及费用(如合同网签备案、不动产权证过户代办、抵押担保等)、房屋登记费及其他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③《房屋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以及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均由受让方缴纳。
(6)本中心在受让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竞价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
(7)其他要求详见《房屋买卖合同》。
8、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买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企、事业单位)或签字(自然人);
有关单位或个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9、公告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25日。
10、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8月25日17时。
意向竞买人应至本中心网站(http://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unibid.cn)注册用户名,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用户名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买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各意向竞买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买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买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网上报名:
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买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12、看样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25日。看样联系人:杜先生,联系电话:0595-22162820。
13、意向竞买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房屋买卖合同》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2022年8月26日9时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14、网络动态竞价及加价幅度: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元) |
加价幅度(元) |
限时竞价阶段 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阶段周期(秒) |
1 |
泉港区南北五路东侧庄园华都国际B2902住宅 |
971300 |
10000 |
2022-8-26 09:30 |
60 |
2 |
泉港区南北五路东侧庄园华都国际C2901住宅 |
916300 |
10000 |
2022-8-26 10:00 |
60 |
(1)网络动态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阶段从2022年8月12日开始至限时竞价阶段开始之前,限时竞价阶段的开始时间详见上表,限时竞价阶段的竞价周期为60秒。若自由竞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买人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以5个工作日为竞价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网络动态竞价。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5、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表述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16、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5个工作日。
17、交易服务费:本中心以竞价标的成交金额按照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报名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22189091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商业按揭贷款咨询方式:
联系单位:泉州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595-22590611、22590612
联系地址:1、泉州市丰泽街361号金控大厦1楼
2、泉州市东海大厦A座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46号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二二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