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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驿峰路东侧晶海公司4号办公楼二楼公开招租项目

日期:2022-08-18 阅读次数:14813次 来自: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公告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 网络动态竞价方式对泉港区驿峰路东侧晶海公司4号办公楼二楼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意向竞租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ZL2022542

2、标的名称:泉港区驿峰路东侧晶海公司4号办公楼二楼。

3、标的地址:泉港区山腰驿峰中路999号。

4、标的面积:492㎡。

5、装修情况:有装修。

6、挂牌价:4428/月。

7、租赁期:5年(含装修期)。

8、装修期:1个月。

9、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10、租金递增方式:每两年递增2%

11、租赁用途:办公(禁止经营餐饮,禁止高危险、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入驻,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12、履约保证金(押金):3个月租金。

13、交易保证金:10000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支付宝、微信除外)。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竞租人指的是意向竞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租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第一期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4)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4、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银行账号:152690100100090830103897

15、公告时间:2022-08-182022-09-07

16、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2-09-07 17:00:00

(1)意向竞租人应至本中心网站(http://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unibid.cn)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各意向竞租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租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租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7、看样时间:2022-08-182022-09-07(仅上班时间)。

(1)看样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5-87986119

18、网络动态竞价及加价幅度:

(1) 网络动态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2-08-18开始至限时竞价阶段开始之前,限时竞价阶段的开始时间:2022-09-08 10:00:00,限时竞价阶段的竞价周期为60秒。若自由竞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租人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以3个工作日为竞价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网络动态竞价;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加价幅度:20/月或其整数倍;

(4)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9、网上报名:

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0、特别提示:

(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移交,《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3)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4)消防验收情况:有;

(5)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与第三人调换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已缴纳的租金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方无条件收回租赁房屋,并由承租方赔偿因此造成委托方的直接及间接损失;

(6)在租赁期间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租赁经营损失等,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与委托方无关;

(7)承租方应严格遵守《房屋租赁合同》的各项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并支付与房屋有关的水电费用、能源费用、通信费用、收视费用、物业管理费用以及其他政府征收的与房屋相关的规费,因承租方使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并及时向物业管理者缴纳,如因不及时缴纳上述费用产生纠纷,委托方有权停水停电并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另租他人,同时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8)承租方租赁期满,租赁房屋内的固定装修设备不得拆卸,都需保持正常使用状态无偿移交委托方;

(9)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提前退租,如未经委托方同意提前退租,委托方则没收租赁保证金;

(10)非委托方原因造成水电故障,委托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的任何损失;

(11)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调换租赁标的,并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12)向承租方收取水电保证金:1000元;

(13)未提及的其它各类风险。

21、竞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22、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于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

(3)成交手续办理方式:

①现场办理: 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②电子签章: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登录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 公众号,点击“我的--成交项目”,选择“交易凭证电子签章”后按页面提示进行《竞价结果通知单》的签署(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中心网站首页的竞价图文指导),在《竞价结果通知单》签章后系统自动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竞价结果通知单》和《合同签订通知书》可以在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中的“我的--成交项目”内查看或下载;

(在使用前,承租方应当仔细阅读且完全理解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并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

(4)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承租方与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并生效;

(5)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

(6)认可《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基本条款;

(7)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

(8)租赁期内,租赁场地不得用于酒店、餐饮、娱乐场所等经营活动;

(9)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

(10)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归还,除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外,委托方有权强制清场;

(11)承租方对租赁房屋的装修须按泉州市相关规定进行,并且符合消防等相应规范,装修行为必须向委托方备案后方可实施,自行向政府部门申请办理与自身经营有关的所有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环保及工商等),自行承担不能审批的风险和一切损失,委托方仅对提供自身已有的书面材料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

(12)承租方如果需要在租赁房屋的外立面悬挂广告牌、夜景照明等设备用于承租方企业宣传,整体方案必须经过委托方审核同意,并向相关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使用;承租方如果在租赁房屋外立面悬挂广告牌、夜景照明等设备用于对外广告经营,应事先获得委托方书面同意,且收益权归委托方所有;

(13)承租方应严格遵守《房屋租赁合同》的各项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并自行缴纳水、电等各项费用,自行承担拖欠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

(14)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委托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15)承租方成交后未按照《竞价结果通知单》和《合同签订通知书》的要求履行签约义务,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重新公开招租;

(16)其他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委托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23、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企、事业单位)或签字(自然人);

有关单位或个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4、意向竞租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限时竞价阶段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25、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表述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26、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

27、交易服务费:按照本中心的房产租赁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28、报名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22819006 

传真:0595-22189023

电子邮箱:pierce0011@qzcq0595.com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2-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