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委托,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两轮密封式报价的方式对石狮市永宁镇港边村邮电街6-12号(双)第二层住宅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SSCQ2024054
2、竞租标的:石狮市永宁镇港边村邮电街6-12号(双)第二层住宅,该标的位于石狮市永宁镇港边村邮电街6-12号(双)第二层住宅,共8层,所在楼层:2层,建筑面积:335.34㎡,装修情况:外墙面贴白条砖,铁门、铝合金窗。地板铺钢砖,内墙面及天棚面为白灰粉刷,水电到位。使用正常维护一般。标的以现状为准。
3、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伍万零柒佰零叁元整(¥50703)。
4、租赁期:5年。
5、租金支付方式:每年承租开始时一次性收取,下年度租金应在年度开始日之前20天支付。
6、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7、主要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无。
8、押金:10000元。
9、交易保证金:7000元。
开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石狮支行
开户账号:158300100100038732
若竞租成功,则在收到承租人与委托方签定《租赁合同》之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人;若竞租不成功,在确定承租人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竞租人。
10、特别提示:
(1)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2)原租赁合同到期日:无;
(3)标的将于《租赁合同》签定后移交;
(4)租赁期内,应保证建筑物的完整及安全,如需拆改或基建,须由申报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5)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无条件归还申报单位,所添置的活动财产可自行处理,所添置或修复的不动产无偿交还申报单位,并应对原建筑物损坏部分进行修复或估价赔偿;
(6)租赁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把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办理(变更)到申报单位所在地,否则申报单位有权收回出租物及没收押金;
(7)做好租赁场所、设施的维护和修缮、保护工作,并承担费用;
(8)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负安全责任、环保责任,并依法向国家缴纳各种税费;
(9)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以租赁财产为自己或他人债务设定抵押,不得转卖、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该租赁财产,不得将租赁财产当成自己的注册资本;
(10)设置免租期1个月。
11、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法人及社会团体。
12、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合法、依法经营;并办理好一切证照,按时缴纳各种税费(水电费),应注意消防和安全生产,确保安全规范,不允许存在“三合一”现象,如违章一切安全责任归承租方负责承担;
(3)承租方应于签定《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定《租赁合同》,并将第一期租金和押金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13、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承诺函》(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5)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6)经填写签章并密封的《报价书》(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14、公告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14日17时。
15、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竞价资料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7时。
16、看样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14日17时(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17、看样联系人:颜其伟 联系电话:88480638 13706900110
18、竞价会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时(如因特殊情况,委托方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24年10月15日9时前通知各竞租人)。竞租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表)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19、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个工作日,直至产生承租方。
20、竞价会地点:石狮市濠江路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0595-83051275 传真:0595-83051275
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