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 网络动态方式对清源山石中居和崇秀坞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ZL2019455。
2、标的名称:清源山石中居和崇秀坞。
3、标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清源山风景区内石中居和崇秀坞(含房屋外部分空地)。
4、标的面积:石中居建筑面积约352.72㎡;崇秀坞建筑面积约69.27㎡。
5、装修情况:标的以现状为准。
6、挂牌价:8500元/月。
7、租赁期:5年。
8、免租期:4个月。
9、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先付款后使用,承租方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支付。
10、租金递增方式:按年递增,每满两整年,年租金相应递增 5 %(定比)。
11、租赁用途:仅限于轻食、文创、研学、阅读、民宿、创意体验,不得经营其他项目。
12、履约保证金:50000元
13、押金:3个月租金。
14、交易保证金:100000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租成功,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有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5、交易保证金账户:
(1)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1527 1010 0100 0632 22
16、公告时间:2019-08-02 至 2019-08-15。
17、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19-08-02开始,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19-08-16 10:00:00,限时报价周期为60秒。若自由报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租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若自由报价阶段及限时报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以3个工作日为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自由报价阶段;
(2)加价幅度:100元/月或其整数倍;
(3)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4)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8、看样时间:2019-08-02至2019-08-15。(仅上班时间)
(1)看样联系人:连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221321
19、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9-08-15 17:00:00。
(1)意向承租人应至中百信权益宝竞价云平台网站(http://www.unibid.cn/portal/page?to=regUser)注册用户名,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用户名在网站竞价大厅(竞价看板)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20、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450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意向承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网上报名: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相关凭证。意向承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1、特别提示:
(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
(2)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移交;
(3)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中百信权益宝竞价云平台网站(网址: http://www.unibid.cn)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4)承租方自行负担缴纳水、电费。
22、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含有与“旅游项目开发与经营、文化产业运营、活动策划、艺术展演或民宿”等文旅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的字样的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必须在2018年1月1日(含当日)前注册)。
(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23、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于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承租方与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
(3)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
(4)报名时需提交符合该项目经营业态的规划设计方案和装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定位、经营业态、空间规划、功能分区、装修设计、室外空间提升设计);
(5)需提供一份项目改造承诺书(1.承诺投入的改造费用不少于100万元;2.承诺中标后该项目按照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的规划设计方案和装修方案进行改造。如中标方擅自改造或改造方案不符合景区经营业态,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3.承诺崇秀坞部分(需对房屋外部分空地进行整体空间提升)在国庆节前能够正常营业,剩余部分自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能够正常营业);
(6)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50000元人民币,待项目按期完成装修,且装修费用达到100万元,由出租方无息退还。(须提供装修合同及相关材料);
(7)租赁期间,承租方需严格遵照5A景区的各项要求和清源山景区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服从属地管理单位(包括清源山管委会、社区街道、交警部门)的各项要求。如承租方因管理不当、不文明经营、违规收费导致投诉或造成景区扣分的,应赔偿相应违约责任;
(8)租赁期间,承租方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营;
(9)租赁期间,承租方需做好所承租房屋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综合治理等工作;
(10)因景区的特殊性,装修方案及施工图纸报送出租方及清源山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方可动工;
(11)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的相关证件;
(12)该标的不得转租、转借或转让,维修、修缮及装修费用由项目承租方承担;
(13)租赁期间,承租方所有经营项目均需明码标价;
(14)承租方接受并同意《租赁合同》所有条款,并承诺对使用项目经营场所所产生的义务及履行《租赁合同》项下其他相关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详见公示的租赁合同;
(15)景区经营业态详见附件《清源山风景名胜区资产经营业态指导原则》;
(16)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2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5)符合该项目经营业态的规划设计方案和装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定位、经营业态、空间规划、功能分区、装修设计、室外空间提升设计);
(6)项目改造承诺书;
(7)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5、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限时报价开始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26、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直至产生承租方。
27、交易服务费:按照中心的房产出租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28、报名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22819006
电子邮箱:hzl@qzcq0595.com
传真:0595-22189023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9-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