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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ZL2019366-1

日期:2019-08-06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 网络动态方式对清源山酒店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ZL2019366-1。


2、标的名称:清源山酒店。


3、标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清源山游客中心清源山酒店。


4、标的面积:酒店建筑面积约3515㎡,停车场占地面积约2800㎡,场地停车位63个。


5、装修情况:标的以现状为准。


6、挂牌价:115300元/月。


7、租赁期:8年。


8、免租期:5个月。


9、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先付款后使用,承租方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支付。


10、租金递增方式:按年递增,每满两整年,年租金相应递增5%(定比)。


11、租赁用途:仅限于住宿、餐饮、停车场管理、文化表演,不得经营其他项目。


12、履约保证金:420000元


13、押金:580000元。


14、交易保证金:1400000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租成功,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有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5、交易保证金账户:


(1)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通过邮件索取交易保证金账户 


银行账号:通过邮件索取交易保证金账户


(电子邮箱:hzl@qzcq0595.com)


16、公告时间:2019-08-06 至 2019-08-19。


17、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19-08-06开始,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19-08-20 10:00:00,限时报价周期为60秒。若自由报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租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若自由报价阶段及限时报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以3个工作日为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自由报价阶段;


(2)加价幅度:1000元/月或其整数倍;


(3)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4)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8、看样时间:2019-08-06至2019-08-19。(仅上班时间)


(1)看样联系人:连先生联系电话:0595-22221321


19、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9-08-19 17:00:00。


(1)意向承租人应至中百信权益宝竞价云平台网站(http://www.unibid.cn/portal/page?to=regUser)注册用户名,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用户名在网站竞价大厅(竞价看板)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20、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450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意向承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网上报名: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相关凭证。意向承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1、特别提示:


(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


(2)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移交,停车场于《租赁合同》签订日起3个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交付给承租方使用;


(3)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中百信权益宝竞价云平台网站(网址: http://www.unibid.cn)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4)承租方自行负担缴纳水、电费,水电费按季度缴交。


22、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含有与“酒店、餐饮、饭店或旅馆”等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的字样的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必须在2018年5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


(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23、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于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承租方与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


(3)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


(4)需提供一份酒店经营承诺书(1.承诺投入的改造费用不少于500万元;2.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和装修方案;3.承诺自签订合同后7个月内酒店能够正常营业;4.承诺停车场在经营期限内保证按照物价部门批准收费标准进行执行。如发生违规收费行为,除应立即改正外,还应支付出租方违约金,违约金按第一次4000元、第二次起按5%递增(定比),最多10000元/次);


(5)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420000元人民币,待项目按期完成装修,且装修费用达到500万元,由委托方无息退还。(须提供装修合同及相关材料);


(6)租赁期间,承租方需严格遵照5A景区的各项要求和清源山景区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服从属地管理单位(包括清源山管委会、社区街道、交警部门)的各项要求。如承租方因管理不当、不文明经营、违规收费导致投诉或造成景区扣分的,应赔偿相应违约责任;


(7)租赁期间,承租方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营;


(8)该标的不得转租、转借或转让,维修、修缮及装修费用由项目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要协助委托方维持好景区经营秩序,保证不出现非法运营车辆在停车场内聚集;


(10)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的相关证件;


(11)租赁期间承租方工作人员应统一佩戴工作牌,酒店客房、餐饮价格及停车场收费标准需明码标价并予以标识或公示;


(12)承租方接受并同意《租赁合同》所有条款,并承诺对使用项目经营场所所产生的义务及履行《租赁合同》项下其他相关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详见公示的《租赁合同》;


(13)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2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5)酒店经营承诺书;


(6)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5、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限时报价开始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26、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直至产生承租方。


27、交易服务费:按照中心的房产出租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28、报名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22819006 


电子邮箱:hzl@qzcq0595.com


传真:0595-22189023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9-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