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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XZL2019318

日期:2019-10-14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 动态一次方式对泉州森林公园初厝山游廊小卖部场地出租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XZL2019318。


2、标的名称:泉州森林公园初厝山游廊小卖部场地出租。


3、标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208号泉州森林公园内初厝山游廊小卖部。


4、标的面积:516.19㎡。


5、装修情况:标的以现状为准。


6、挂牌价:202812元/年。


7、租赁期:2年。


8、装修期:无。


9、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


10、租金递增方式:年递增5%。


11、租赁用途:仅限于经营袋装食品、茶点、饮料及旅游小商品。。


12、履约保证金:根据中标价,按第一年租金部额的10%计算交付。


13、交易保证金:50000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租成功,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有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4、交易保证金账户:


(1)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


银行账号:7343010182600113001


15、公告时间:2019-10-14 至 2019-10-25。


16、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9-10-25 17:00:00


(1)意向承租人应至中百信权益宝竞价云平台网站(http://www.unibid.cn/portal/page?to=regUser)注册用户名,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用户名在网站竞价大厅(竞价看板)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17、看样时间:2019-10-14至2019-10-25。(仅上班时间)


(1)看样联系人:黄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22918802、18250292110


18、竞价时间:。


(1)报价时间从2019-10-14开始,在报价时间内,除了原承租人之外的竞租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进入行权时间,行权开始时间:2019-10-28 10:00:00,行权时间为10分钟;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9、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450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意向承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网上报名: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相关凭证。意向承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0、特别提示:


(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


(2)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移交;


(3)竞租人凭已激活的竞价账号登录竞价大厅(竞价看板)或进入用户中心,点击“我的交易”中的“参与报价”,在报价时间开始后对本公开招租项目进行报价;


(4)本次公开竞价采用动态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中百信权益宝竞价云平台网站(网址: http://www.unibid.cn)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5)原承租人报名参与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6)出租范围详见泉州森林公园初厝山游廊小卖部经营范围示意图;


21、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须具有经营袋装食品、茶点、饮料及旅游小商品、境内合法的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需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具备完全民事行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


(3)竞租人须持有健康证;


(4)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22、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承租方应认可《房屋租赁合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文本)规定的基本条款;


(2)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所需证照及有关手续,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正当合法安全经营,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坑害消费者利益,严禁违章经营和从事违法活动;


(3)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不得超规定范围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4)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


(5)承租方应做好经营场所及周边范围内的卫生保洁,产生的垃圾自行清理转运,并保护好经营场所周边绿化花木苗;


(6)应确保消费者安全和自身、园有资产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者自负;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8)承租方应于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承租方与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


(9)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


(10)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23、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5)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4、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限时报价开始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25、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个工作日,直至产生承租方。


26、交易服务费:按照中心的房产出租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27、报名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22819006


传真:0595-22189023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9-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