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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的福建天辉织造有限公司部分不良债权公开竞价转让项目

日期:2019-04-19 阅读次数:16396次 来自: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公告

项目已发补充公告,查看变更公告内容请点击http://www.qzcq0595.com/content/xwzxgg.aspx?RID=100&ID=10749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对泉州市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的福建天辉织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辉公司”)部分不良债权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ZQ2019001

2、竞价标的债权:

标的债权名称

福建天辉织造有限公司部分不良债权

债务人

福建天辉织造有限公司

债权人(转让方)

泉州市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金余额(元)

债权总额(元)

挂牌价格(元)

3840000

5484462.48

3840000

本次转让的标的债权为:泉州市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债务人天辉公司享有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014年建闽晋流贷字1513号)项下的贷款债权(下称主债权)及其相关抵押合同的抵押债权(下称“从债权”或“抵押债权”)。详见附件一《标的债权明细表》。

3、标的债权概况:

转让方于201512月从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闽投公司”)处收购取得对天辉公司的九笔债权,本次转让标的债权系该九笔债权中的一笔。该九笔债权的受让基准日为2015821日。截止至2019225日,主债权的债权本金为3840000元,利息、罚息为1644462.48元。

主债权由晋江市思奇乐服装织造有限公司(下称“思奇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由思奇乐公司以其所有的址在金井镇草湖埔工业厂区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896㎡、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晋国用(2006)第00203号,地上建筑物面积4053.1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晋房权证金井字第04-200029-001号,下称“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6274200元,并办理了他项权证(证号为晋房他证2012字第3154号,房屋他项权利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下称建行晋江分行)。

以上标的债权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批复

4、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买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买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买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定金抵作部分成交价款。若竞买不成功,中心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买人。

5、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丰泽支行

银行账号:1526 9010 0100 0908 30

6、特别提示:

1)标的债权介绍均来自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不构成本中心对标的债权的担保,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仅为参考性说明。

2)本次转让不设保留价。

3本次转让,转让方无法提供发票,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向转让方要求解除《债权转让协议》或要求降低转让款或提出其他任何主张。

4)标的债权转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债权转让协议》。

52015年建行晋江分行以思奇乐公司为被申请人向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实现担保物权之诉,晋江市人民法院于2015812日作出(2015)晋民特字第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思奇乐公司提供的上述抵押物,建行晋江分行对上述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款项在贷款本金3840000元,利息、罚息47521.68元及自2015526日起的利息、罚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计算)的范围内优先受偿。目前,该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由晋江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15)晋执字第3712号),申请执行人已变更为转让方。执行过程中,经晋江法院委托测绘,上述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896㎡,抵押的有证部分房屋建筑面积为4053.14㎡、未抵押的无证部分房屋建筑面积为1060.18㎡。经晋江法院委托,于20171221日对思奇乐公司位于金井镇草湖埔工业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进行评估,上述思奇乐公司资产评估价值为8102500元,其中:属于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3488900元及有产权部分的房产评估价值为4142200元,不属于抵押物的无产权部分的房产评估价值为471400元。上述抵押物于2018315日以5671750元(按比例折算抵押物价格为5341770元)的价格进行第一次公告拍卖(流拍)、于201853日以4537400元(按比例折算抵押物价格为4273416元)的价格第二次公告拍卖(流拍)、于2018814日以4537400元(按比例折算抵押物价格为4273416元)的价格进行公告变卖(失败)。

6除上述针对抵押物提起的实现担保物权之诉外,原债权人建行晋江分行、闽投公司及转让方均未再针对该笔标的债权另行向主债务人天辉公司起诉主张债务清偿责任。主债务人天辉公司因债务问题涉及大量诉讼案件,已被列入失信人被执行人;竞买人应自行判断和承担向主债务人天辉公司提起诉讼进行追偿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时效风险、清收风险等)。

7标的债权的抵押物目前被第三方占用,占用关系不明,且抵押物土地上存在无产权的建筑物1060.18㎡(转让方不享有抵押权,实际面积以现状的为准)。

8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抵押物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了解该土地使用权能否过户处置、权属过户变更所需手续、及办理权属变更所需的费用。

9竞买人在应自行向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标的债权执行案件[案号为(2015)晋执字第3712]是否能变更申请执行人,以及变更申请执行人的相关程序及所需提交的材料。转让方将配合提供相关材料,但是否能变更申请执行人由晋江市人民法院裁定,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主债权的抵押物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到现场对抵押物的现状进行查勘,且自竞买成交之日起抵押物的毁损、灭失等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此外,标的债权交割后,抵押物的接管事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不负责抵押物的移交。如存在租赁或占用情况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承租人或占用人解决相关事宜,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竞买人应知悉,受让方对该标的债权在2015821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受让方存在无法继续享有的风险。

12竞买人应清楚与标的债权相关的主合同或抵押合同或相关文件、或其各自项下相关权利可能存在未成立、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或灭失或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风险。

13本次转让为按标的债权现状转让,基于不良资产的特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受让方在受让标的债权后不得以标的债权存在差异、瑕疵或有重大误解等提出任何异议或反悔。

14《债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且受让方付清全部标的债权转让成交价款之日 6个月内,转让方将根据受让方的要求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配合受让方依法办理完毕标的债权的交割手续及转让涉及的通知等有关手续。具体详见《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

15)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中百信权益宝竞价云平台网站(网址: http://www.unibid.cn)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7、对受让方的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4)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转让方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5)与参与标的债权转让的转让方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

6本次交易成交价款分两期支付。成交价款的汇款人名称应与受让方名称一致。

6.1首期付款:首期款为成交价款的50%

竞价成交后,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定金抵作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应于竞买成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成交价款扣除定金后的余额、交易服务费等款项一次性汇至本中心指定的如下账户,用途应注明“QZZQ2019001首期成交价款”,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协议签订通知书》。受让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受让方与委托方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本竞价文件后附《债权转让协议》)即时成立,受让方应于《协议签订通知书》发出当日与委托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转让协议的成立;

本中心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丰泽支行

银行账号:1526 9010 0100 0908 30

6.2)第二期付款:第二期款为成交价款的50%

在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受让方直接支付到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用途应注明“QZZQ2019001第二期成交价款”。同时,就尚未支付的第二期款项,自成交之日起至受让方足额支付完毕之日止按日计息,受让方应按照年利率10%(日利率按“10%÷360”计算)的标准按月向委托方支付利息,首月利息应在支付首期款时同时支付(首月利息从成交之日起计算至下月19日止),之后每月利息应于当月的20日付至委托方指定收款账户(每期的利息=尚未支付的转让款×10%÷360×当期天数)。受让方如提前支付第二期款项,利息相应计至第二期款项付清之日

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泉州分行

银行账号: 1523 0010 0100 5176 14

7)本中心在受让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项目的首期成交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

8《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至受让方支付完全部转让价款、标的债权完成交割之前,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的,受让方不得擅自将标的债权转让事宜向标的债权的主债务人及抵押人进行通知和以任何形式进行催收。

9)其他要求详见《债权转让协议》。

8、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买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6)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签章的《债权转让协议》。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电签或书面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9、公告时间:2019419日至20195 5日。

10、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95517时。

意向竞买人应至中百信权益宝竞价云平台网站(http://www.unibid.cn/portal/page?to=regUser)注册用户名,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用户名在网站竞价大厅(竞价看板)内查找竞价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1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450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意向竞买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2)网上报名: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相关凭证。意向竞买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12、尽职调查时间为2019419日至201955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转让资产情况,参与竞买前请务必在尽职调查时间内自行进行资产尽职调查(实地看样、调查标的债权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联系电话:18250872282,联系人:杜先生。[1]

13、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201956日日0930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14、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序号

标的债权名称

挂牌价()

加价幅度(元)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

1

泉州市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的福建天辉织造有限公司部分不良债权

3840000

10000

201956

10:00

60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19419日开始至限时报价阶段开始前,限时报价从201956日上午10:00开始,每个报价周期为60秒。若标的债权自由报价阶段有人报价,则在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买人即进入该标的债权限时报价阶段。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5、若竞价标的债权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工作日,直至产生受让方。

16标的债权转让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进场交易的交易服务费、评估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

传真:0595-22189023

电子邮箱:hzl@qzcq0595.com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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