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矿出告【2021】第2号
受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现就拍卖出让福建省德化县福山陶瓷土矿探矿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福建省德化县福山陶瓷土矿探矿权。位于福建省德化县汤头乡福山村。勘查范围拐点坐标如下: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118°08′28.698″ |
25°46′32.675″ |
7 |
118°07′43.363″ |
25°46′50.884″ |
2 |
118°08′28.936″ |
25°46′49.426″ |
8 |
118°07′43.435″ |
25°46′33.640″ |
3 |
118°08′09.269″ |
25°46′49.562″ |
9 |
118°07′35.929″ |
25°46′33.697″ |
4 |
118°08′09.269″ |
25°47′08.153″ |
10 |
118°07′35.850″ |
25°46′25.284″ |
5 |
118°07′57.011″ |
25°47′08.128″ |
11 |
118°07′57.547″ |
25°46′25.111″ |
6 |
118°07′56.849″ |
25°46′50.992″ |
12 |
118°07′57.623″ |
25°46′32.938″ |
勘查区面积约1.01 km2,勘查矿种为陶瓷土。经初步勘查,拟设勘查区范围内已发现1处陶瓷土矿体,估算预测的内蕴经济资源量7.4万吨,Al2O3平均品位16.95%,TiO2平均品位0.12%,Fe2O3平均品位0.86%,K2O平均品位3.04%,Na2O平均品位0.91%。(详见《福建省德化县福山陶瓷土矿预查报告》)。
二、竞买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且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均可申请竞买。
三、出让方式及出让年限:采用无底价拍卖方式出让,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由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探矿权的出让年限为伍年,自取得勘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出让年限期满,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延续,具体详见《拍卖出让须知》。
四、竞买起始价:
序号 |
探矿权名称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1 |
福建省德化县福山陶瓷土矿探矿权 |
79.20 |
五、公告发布时间,报名、拍卖时间及地点: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3月31日;
报名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7日17时(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450室;
拍卖时间:2021年4月28日15时,拍卖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海大厦)A幢442室(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
六、竞买单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买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第3项材料];
4、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填写和签章的《竞买申请书》、《竞价承诺函》;
6、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确认内容的《探矿权出让合同》。
七、竞买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人民币30万元;
竞买保证金应在2021年4月27日17时前汇达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账号在竞买人购买出让文件时,由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另行发放。
竞买人竞得该探矿权后,需向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具体详见《拍卖出让须知》)。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按时足额缴交探矿权出让价款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如竞得人不按规定缴纳探矿权出让价款,视为违约,出让方依法收回该探矿权,竞买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不予退还;未竞得者,如数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成交确认:本次出让为无底价拍卖出让,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果该矿权竞买人不足3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终止该宗矿权。
九、风险提示与现场踏勘:
探矿权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凭确认书规定到省自然资源厅缴纳探矿权价款,办理勘察登记,成为探矿权人,享有法律赋予探矿权人的一切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如影响到矿区树林、农作物及其他地面附着物有探矿权人自行理赔。
本次探矿权出让范围的地质工作程度较低,无普查以上地质资料,存在找矿风险,提供的《福建省德化县福山陶瓷土矿预查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且存在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划、环保、林业、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存在探明矿产资源后无法转采的政策风险,其勘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必须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勘查,矿山建设开发,应符合福建省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竞买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对已提交竞买申请表的竞买者,视为已进行现场踏勘,知悉矿区现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产业政策,自愿承担探矿风险和政策风险。勘查活动中,涉及地面附着物等赔偿及与当地村民协调事宜,均由买受人与当事人另行协商解决;涉及土地征占用和林地征占用的报批手续均由买受人负责办理。
十、若对该探矿权出让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惩戒对象”;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3、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和办理矿产资源勘查登记手续的;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拍卖出让文件及具体事宜,请向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95-22189091,联系人:钟先生,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450室。
德化县自然资源局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