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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公安局罚没房产(福建泉州)处置第二批联合推介公告(二次公告)

日期:2024-04-07 阅读次数:1948次 来自: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公告


本项目已发补充公告,查看补充公告内容请点击:https://www.qzcq0595.com/content/xwzxgg.aspx?RID=13&ID=21214


项目名称

芦山县公安局罚没房产(福建泉州)处置第二批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95-22189025、13799223597


标的名称

芦山县公安局罚没房产(福建泉州)处置第二批

项目编码

DSCQ202497101193797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4-07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4-18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一、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概况

一、本次转让标的为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具体详见房源明细表)。
二、本次转让标的物御文阁未办理产权证,其余均已办理产权证,属于现房。
三、福建泉州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799223597。
四川雅安联系人:郭女士;17738303280。

二、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芦山县公安局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1626008898257E

经济类型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在地区

四川 雅安市 芦山县

住所/注册地址

芦山县芦阳街道迎宾大道155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杜斌

注册资本

业务无法提供

所属行业

国家机构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批准单位名称

芦山县财政局

批准文件类型

文件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芦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

批准日期

2023-09-04

批准文号

十八届第三十四次3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详见子资产公告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采用按揭贷款方式的进行场外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按揭贷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纳首期价款。
四、(1)受让方选择按揭贷款方式的,须在报名前自行前往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了解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担保贷款指定为泉州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涉及担保贷款的手续费为贷款金额的8‰+代办过户费3000元/套;涉及按揭的相关问题按所贷银行现行政策执行,涉及按揭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涉及按揭贷款的交易价款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受让方应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自行与转让方办理价款结算事宜。受让方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在西南联交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收到转让方出具收到全部价款到账的书面文件后,扣除受让方应向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原渠道无息退还。
五、若因受让方自身原因不能通过贷款审核的或者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转让方未收到银行发放的贷款金额,受让方需在20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尾款,否则转让方解除买卖关系收回房屋,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六、转让方收取银行贷款金额的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芦山县公安局
开户银行:四川芦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5360120000028599
七、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和转、受双方签署的《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全部价款划转到转让方。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转让标的物以每处按现状分别单独转让。
二、本次转让标的物属于涉案房产,交易成功后由转让方芦山县公安局负责协调房屋产权过户事宜。
三、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的成交金额。
四、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本次转让标的御文阁未办理产权证,其余均已办理产权证。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完成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等相关手续,涉及房产的所有税费(包含但不限于个税、契税、房屋维修基金等)均由受让方自行缴纳;标的所涉欠缴的水、电、气、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缴纳。
六、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购房条件,且不违背中国境内的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七、转让标的每套房产按现状分别单独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现场看房。意向受让方选定房源并成功受让后,不得进行更改。意向受让方自行更改、放弃所选定房源的,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八、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款支付方式或者按揭贷款支付方式。
九、其他信息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房源明细表》。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详见子资产公告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4-18 17:00:00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在签署《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采用按揭贷款方式的待转让方出具收到全部价款到账的书面文件后原渠道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房源明细表

点击下载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点击下载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六、在挂资产明细

编号

资产名称

转让底价

挂牌期满时间

GR2024SC1000812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湾御花园A组团3栋2110号

79.45 万元

2024-04-18

GR2024SC1000810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湾御文阁二期3幢A梯1402室

238.01 万元

2024-04-18

GR2024SC1000811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湾御花园C组团9栋1201室、地下二层0600号

273.75 万元

2024-04-18

七、联系方式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咨询联系人

张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595-22189025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雅安分所

项目咨询联系人

郭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935-2320156

项目报名联系人

李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86123311




标的图片

丰泽区东海湾御花园A组团3栋2110号


VR看房(VR实景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为准)


丰泽区东海湾御花园C组团9栋1201室、地下二层0600号



VR看房(VR实景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为准)


丰泽区东海湾御文阁二期3幢A梯1402室



VR看房(VR实景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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