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市一建公司”或“委托方”)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对泉州鲤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鲤源置业公司”或“标的企业”)65%股权进行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意向竞买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GQ2024011。
2、竞价标的:泉州鲤源置业有限公司65%股权。
标的挂牌价为人民币陆佰伍拾万元整(¥6500000.00)。
(1)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名称 |
泉州鲤源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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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繁荣大道508号3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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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02MADWY2UM1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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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姚清源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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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标的企业的股东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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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金额(万元) |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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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1000 |
100% |
本次转让的股权为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65%股权。
(3)标的企业概况:
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竞得鲤2023-8号地块,并于2024年8月与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泉地[2024]合33号)。2024年9月,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出让人,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原地块受让人,泉州鲤源置业有限公司作为现地块受让人,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泉地[2024]补合28号),约定将原合同中的受让方由“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变更为“泉州鲤源置业有限公司”,原合同项下受让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由泉州鲤源置业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
泉州鲤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无划拨土地。
泉州鲤源置业有限公司现有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派出的职工3人(董事兼法定代表人1名、监事1名,财务负责人1名),未有其他职工,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4)标的企业经营情况:
鲤源置业公司于2024年9月2日成立。2024年10月15日,鲤源置业公司与泉州市一建公司签订四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泉州市一建公司向鲤源置业公司提供借款共计人民币壹拾壹亿肆仟零壹拾叁万伍仟伍佰元整(¥1140,135,500)用于支付鲤 2023-8号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及交易服务费等。
上述有关标的企业的介绍均来自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对标的企业的上述情况进行尽职调查。
(5)转让标的企业专项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摘自审计报告) :
单位:元
年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4年10月 |
1150142000.00 |
1140142000.00 |
10000000.00 |
0 |
0 |
泉州公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对泉州鲤源置业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泉公会所专审字(2024)第3159号《专项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4年10月15日,泉州鲤源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150142000.00元,负债总额为1140142000.00元,所有者权益为10000000.00元,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0元。
(6)评估报告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摘自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企业 总资产评估值 |
115014.20万元 |
对应的审计后 账面值 |
115014.20万元 |
标的企业 总负债评估值 |
114014.20万元 |
对应的审计后 账面值 |
114014.20万元 |
标的企业 净资产评估值 |
1000.00万元 |
对应的审计后 账面值 |
1000.00万元 |
泉州和益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对泉州鲤源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24年10月15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并出具了泉和益(资)评字(2024)第A0060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15日,泉州鲤源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0000000.00元。
3、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2024年10月17日,本股权转让行为取得了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同意:《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泉鲤政内〔2024〕15号);2024年10月23日,本股权转让行为取得了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批准:《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关于江南城建集团权属企业公开竞价转让股权的批复》;本股权转让资产评估结果取得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备案:《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4、交易保证金:人民币陆佰伍拾万元整(¥6500000.00)。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竞买人指的是意向竞买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中心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在网上对本项目标的办理申请竞价,经本中心竞价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买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价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价成功,竞买人即成为受让方,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抵作部分成交价款。若竞买不成功,本中心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买人。
(4)若意向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买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买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5、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通过邮件索取交易保证金账户(索取邮件发至电子邮箱:wsh@qzcq0595.com,邮件内容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方式等)。
6、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19日。
7、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7:00:00。
意向竞买人应至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www.unibid.cn)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50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本竞价项目并自行在网上对本项目标的办理申请竞价。
特别提示:各意向竞买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请意向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如因意向竞买人预留的时间过短,造成资格审核未通过,导致意向竞买人不能及时重新提交报名竞价材料,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8、尽职调查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95-22381500。
意向竞买人应在尽职调查时间内自行联系尽职调查事宜。意向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深入了解标的股权有否本中心未知的、在竞价前未能告知意向竞买人的瑕疵,并自愿接受及承担该瑕疵产生的法律后果,竞买人应对委托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尽职调查并核实。本中心对标的股权的有关介绍均来自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所载标的股权的相关情况仅为参考性说明,本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标的股权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受让方应自行负责与委托方办理标的股权交割、工商变更等事宜。
9、网络动态竞价及加价幅度:
(1) 网络动态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4年10月23日开始至限时竞价阶段开始之前,限时竞价阶段的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0日10:00:00,限时竞价阶段的竞价周期为60秒。若自由竞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买人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以5个工作日为竞价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网络动态竞价;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加价幅度:10000元或其整数倍;
(4)委托方和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0、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50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在网上对本项目标的办理申请竞价,意向竞买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2) 邮寄报名: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将竞价材料(竞价材料电子版应通过发送邮件给本项目报名联系人索取)邮寄至本中心,收件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50室,竞价材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到达(以本中心签收竞价材料时间为准),收件人为项目报名联系人,意向竞买人应在信封上标明“报名竞价”字样,并在网上对本项目标的办理申请竞价。本中心对竞价材料按时寄达的意向竞买人进行竞价资格审核,意向竞买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邮寄报名注意事项:(1)竞价材料电子文本应通过发送邮件给本项目报名联系人索取。意向竞买人应该按照示例填写竞价材料并签章。(2)意向竞买人应自行至本中心网站学习竞价流程,注册权益云账号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本竞价项目并自行在网上对本项目标的办理申请竞价,若有疑问应及时咨询本项目报名联系人。(3)意向竞买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本公开竞价项目的《公开竞价文件》的电子文本。(4)意向竞买人应自行评估竞价材料邮寄及送达时间,由于意向竞买人竞价资料未按时寄达或者本项目标的网上申请竞价未按时提交而导致本中心无法进行竞价资格审核或者激活申请竞价的,均视为意向竞买人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建议提前邮寄竞价材料、注册权益云账号和在网上对本项目标的办理申请竞价。
11、特别提示:
(1)本公开股权转让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
(3)泉州鲤源置业有限公司的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原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4)泉州鲤源置业有限公司的企业管理层不参与本次股权受让。
(5)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情况:
2024年10月15日,鲤源置业公司与泉州市一建公司签订四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泉州市一建公司向鲤源置业公司提供借款共计人民币壹拾壹亿肆仟零壹拾叁万伍仟伍佰元整(¥1140,135,500)元用于支付鲤 2023-8号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及交易服务费等。股权受让方应在竞得股权后按照借款合同及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分阶段以股东借款形式向鲤源置业公司出借¥741,088,075元的资金(1140,135,500元的65%),用于向泉州市一建公司偿还上述四份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①竞得股权后30日内需出借371,088,075元;②2024年12月25日前需出借200,000,000元;③2025年3月31日前需出借170,000,000元。鲤源置业公司应在收到上述借款资金的2日内归还泉州市一建公司。
(6)本次股权转让自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15日)至股权变更登记完成日之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按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
12、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诺按鲤源置业公司向泉州市一建公司借款的65%比例以股东借款形式分阶段向鲤源置业公司出借741,088,075元的承诺书;
(3)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13、对受让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等款项一次性汇至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将付款凭证提交至本中心,同时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并凭《竞价结果通知单》与委托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受让方与委托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关系即时成立,合同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合同的成立。若由于委托方或受让方的原因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法签订,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委托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解决。
(3)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余额一次性汇至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将付款凭证提交至本中心。
(4)本中心在收到《股权转让合同》和上述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受让方凭本中心出具的交易凭证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与委托方共同出具《股权交割完毕函》给本中心。
(5)本中心在收到工商登记部门出具的股权完成变更登记证明及委托方与受让方共同出具的《股权交割完毕函》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支付的股权成交价款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委托方与受让方对股权成交价款划转事宜另有约定的,本中心从其约定。
(6)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7)为确保鲤源置业公司与泉州市一建公司签订的上述四份借款合同共计借款1140,135,500元的偿还,股权受让方参与股权竞拍时需承诺按上述借款65%的比例以股东借款形式分阶段向鲤源置业公司出借741,088,075元:①竞得股权后30日内出借371,088,075元;②2024年12月25日前出借200,000,000元;③2025年3月31日前出借170,000,000元。上述出借资金均用于向泉州市一建公司偿还上述四份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鲤源置业公司应在收到上述资金的2日内归还泉州市一建公司。上述三笔股东借款因分期投入,期间鲤源置业公司向股东借款产生的利息,按股东双方实际出借金额计息,由鲤源置业公司承担。
如股权受让方未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在竞得股权后30日内出借371,088,075元,则视为放弃受让股权,需承担《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没收股权转让款等相关违约责任;未在2024年12月25日前投入200,000,000元、2025年3月31日前投入170,000,000元,均需按照《股权转让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受让方受让鲤源置业公司股权后,鲤源置业公司名下的鲤2023-8号地块由股权受让方主导操盘,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
(9)其他详见股权转让合同。
14、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买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5)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6)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签章确认的《股权转让合同》;
(7)承诺按鲤源置业公司向泉州市一建公司借款的65%比例以股东借款形式分阶段向鲤源置业公司出借741,088,075元的承诺书;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企事业单位)或签字(自然人)。
有关单位须按《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至本中心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并在网上对本项目标的办理申请竞价,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15、意向竞买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限时竞价阶段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16、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表述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17、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工作日,直至产生受让方。
18、交易服务费:本中心以竞价标的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本中心的产权交易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19、报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
传真:0595-22189023
电子邮箱:wsh@qzcq0595.com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