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文件(泉委办发〔2017〕7号)《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特殊市场交易限制的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在我中心挂牌交易的所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招拍挂、矿业权招拍挂、实物资产转让、房产招租、产权交易等)。
特此公告。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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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134号